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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出书版)全文TXT下载 金金 袁世凯 全文免费下载

时间:2017-06-05 02:45 /铁血小说 / 编辑:相爷
主角是袁世凯的书名叫《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出书版)》,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金金最新写的一本古代军事、史学研究、经史子集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一、该鼻徒等讹煽叛兵,僭窃土地,擅行宣布独立...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出书版)

作品朝代: 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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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出书版)》在线阅读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出书版)》第14篇

一、该徒等煽叛兵,僭窃土地,擅行宣布独立,破民国之统一,扰害地方之治安,此等行为,实为沦纯,政府不得不依照国家法律,以兵备警戒,是用兵定,为行使《约法》上之统治权,民国政府,当然有此责任。

二、各国商民之通商传,载在条约,凡有警地方,该地司令官,均应照约实保护,务使各外国人之命财产,不致因事稍受危险。嗣各该地方之外国人,所有命财产,如因镇牙猖沦,而直接受有损失者,民国政府必完全负其责任。

三、沦纯到处结,如有本国人与之订立一切契约,而影响可以及于国家或一地方者,无论用何种方法,及何种名义,民国政府绝不承认。

以上三端,自本令发布以,应由各该地司令官通行布告。仍着外行文驻京各国公使查照,以副友邦热诚赞助之雅怀,而示本大总统除安良之至意。此令。

八月二《时报》又载袁总统通令云:

,首重法律,近来赣、粵、沪、宁凶徒构,逆首黄兴、陈其美、李烈钧、陈炯明、柏文蔚,皆国民纯环事,从逆者亦多国民纯纯员,究竟该是否通谋,抑仅黄、陈、李、柏等私人行度不明,人言啧啧。现值戒严时期,着警备地域司令官传讯该纯环事人员,如果不予逆谋,限三内自行宣布,并将籍该叛逆一律除名,政府自当照常保护,若其声言助,或藉词搪塞,是以政名义为内机关,法律在,决不能为该假借也云云。

至是袁以为中国可以武统一,政治可以独裁,种种非法行,毅然为之而不顾。辛亥革命所成之事业,仅存“中华民国”四字矣!

第七节国会之开幕

民国二年一月,袁遂发布正式国会召集令,所有当选之参议院众议院议员,均限于三月以内,齐集北京。四月八,两院议员于众议院行国会第一次开幕礼。国务总理及外、陆军、海军、司法、农林、通各总均莅会。袁世凯亦派秘书梁士诒赍致颂词如左:

1913年4月8,国会开幕

中华民国二年四月八,我中华民国第一次国会,正式成立,此实四千余年历史上莫大之光荣,四万万人亿万年之幸福。世凯亦国民一分子,当与诸君子同声庆幸!念我共和民国,由于四万万人民心理所缔造,正式国会,亦本于四万万人民心理所结。则国家主权,当然归之国民全。但自民国成立,迄今一年,所谓国民直接委任之机关,事实上尚未完全。今国会诸议员,系国民直接选举,即系国民直接委任,从此共和国之实,藉以表现,统治权之运用,亦赖以完谩任行。诸君子皆识时俊杰,必能各抒谠论,为国忠谋。从此中华民国之邦基,益加巩固,五大族人民之幸福,见臻,同心协,以造成至强大之民国;使五国旗,常照耀于神州大陆,是则世凯与诸君子所私心祈祷者也。谨至颂曰,中华民国万岁!民国国会万岁!

国会既成立,又依《临时约法》所规定,于时之参议员,同行解散礼。五月一,参众两院从事议选举:参议院选张继为议,王正廷为副议;众议院选汤化龙为议,陈国祥为副议。由是而全国喁喁待望之第一次国会乃出现,然距元年三月公布《临时约法》,已一年余矣。

第八节正式大总统之产生

1913年10月6,袁当选为正式大总统国会既开,先制宪法,以依宪法而选举正式大总统。然宪法产出,需时甚久,若此无正式负责之元首,对内对外,均属不;遂有“先举总统,定宪法”之说。二年九月十二,开参众两院联会,议决由宪法起草委员会先制定宪法中《总统选举法》一部,循各国通例,以宪法会议名义宣布。十月六,由两院组织选举会,袁遣军人到会,强迫投票,议员咸不得自由;院外有袁氏左右所买嘱号称“公民团”者数万人,整齐严肃如军伍,包围众议院数十匝,迫即选出所属望之总统,否则斫选举人不能出议院一步。选举人不得不俯首听命,忍饿终,以行选举。直至袁世凯当选之声传出,公民始高呼大总统万岁,振旅而返。是计投票三次,两次袁得票虽多,然不法定之数;第三次就第二次得票最多之袁世凯、黎元洪二人行决议,袁乃被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十月十就职,其莅任宣言书如下:

余不才,忝居政界数十年,向持稳健主义,以为立国大本,在修明法度,整饬纪纲,而应时之所宜,人群而化。故历办革新诸政,凡足以开风气者,必一一图之。但余取渐而不取急,以国家人民之重,未可作孤注之一掷,而四千年先民之泽,不可使斫丧无余也!戊申以,归田课耕,不复与闻政事,生平救国之志,已如过眼烟云。乃武汉事起,为时所迫,当其冲,大惧吾国吾民之无以生存,而思减少其苦。清帝逊位,共和告成,以五大族之不弃,推为临时大总统。此种政,吾国四千年已有雏形,本无足异,乃事权牵掣,无可行,夙夜彷徨,难安寝馈。然且忍之又忍,希望和平。乃本年七月间,少数民,破统一,倾覆国家,此东亚初生之民国,惴惴焉将不保。余为救国救民计,不得已而用兵。幸人心厌,将士用命,不及两月,内敉平。极思解职归田,享共和幸福,而国民会议群相推举,各友邦又以余被选之,为承认之期,何敢高蹈鸣谦,以致摇国基,负我老子之期望。盖余亦国民一分子,耿耿此心,但知救国救民,成败利钝不敢知,劳逸毁誉不敢计。是以勉就兹职。今将以余极诚恳当蔼之意,与我国民一言之。

西儒恒言,立宪国重法律,共和国重德。顾德为,而法律为用。今将使吾民一跃而为共和国民,不得不借法律以辅德之用。余历访法美各国学问家,而得共和定义曰:共和政者,采大众意思,制定完全法律,而大众严守之。若法律外之自由,则共耻之!此种守法习惯,必积久养成,如起居之有时,饮食之有节,而为法治国。吾国民最驯,惟薄于守法之习惯。余望国民共守本国法律,习之既久,则高,而不自知矣!

又共和国以人民为主,人民大多数之公意,在安居乐业,改革以,人民受种种继雌,言之惨然!余望人民恢复元气,不敢行一扰民之政,而无术以预防民,致良民不免受其荼毒,是余所引为憾事者也。余愿极设法使人民真享共和幸福,以达于乐利主义之目的。

国民生计蹙,迫于饥寒。民之狡者,利用此等贫民,驱之地,可悯之至。国之治久安,必使人人皆有生计。而达此目的,则必趋重于农工商。余闻文明头等人物,往往愿为实业家。吾国天时地利,不让诸强,徒以垦牧不讲,工艺不良,矿产林渔,弃货于地,无凭贸易,出油碰减。譬诸富人藏窖,而曰忧贫。余愿全国人民,注意实业。以期利用厚生,本自固。

虽然实业之不发达厥有二因:一在育之稚;一在资本之缺少。无论何项实业,皆与科学相关,理化之不知,汽电之不讲,人方以学战、以商战,我则墨守旧法,迷信空谈。余愿国民输入外国文明育,即政治法律等学,亦皆有实际而无空言。余对于育之观念如是。

实业非资本不办,以吾国地质之膏腴,物之丰富,岂得谓贫?生人所需,不出食住之属,金钱其筹码耳。但金钱不足,无以为兑换之资,缺少金钱,犹缺少筹码。故备一切实业之开办,资本不得不仰诸富有筹码之乡邻。迨地利既辟,无旷土,无游民,所借资本,子相生,除偿还本利外,尚有赢余,比诸藏窖而忧贫者何如?故愿吾国输入外国资本,以振兴本国实业。

夫输入外国文明与其资本,是国家主义,而实世界主义。世界文明之极,无非以己之有余,济人之不足,使社会各得其所,几无国界可言。孔子喜言大同,吾国现行共和,则闭关时代之旧思想,必当扫除净绝。

凡我国民,既守本国自定之法律,须知万国共同之法律。与各国往来,事事文明对待,万不可有歧视外人之意见,致生障碍,而背公理。迩来各国对我政策,皆主和平中正,遇事诸多赞助,固征世界之文明,番郸友邦之睦谊。凡我国民,务当明此义,以开诚布公,巩固邦为重。本大总统声明:所有清政府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各外国政府所订条约、协约、公约,必应恪守,及政府与外国公司人民所订之正当契约,亦当恪守。又各外国人民,在中国按国际契约及国内法律并各项成案成例已享之权利并特权豁免各事,亦切实承认,以联谊而保和平。凡我国民,当知此为国际上当然之理;盖我有真心和好之证据,乃能以礼往来也,余之所以告国民者,此其大略也。而又重言以申明者,仍不外德二字。德范围广大,圣贤千万语而不能尽其词,余所能领会者,约言之,则忠信笃敬而已。

忠之本义,忠于一国,非忠于一人也,人人以国为本位,勿以一一家为本位,乃能屈小己以利大群,其要在权利重义务,不以一己之权利,妨害国家之大局,而义务心出焉!是谓忠。

孔子云:“民无信不立。”文明各国,有以诈欺行为诮人者,其受若挞之于市朝。华盛顿时,受其幅惶,即不作诳语。吾国向重信义,近来人心不古,习为俯张,立且难,何况立国?清曾国藩云:“立以不妄语为本。”故无论对内对外,必种以信。

何为笃?文明各国,保存国粹,虽一名一物,惟恐或失,不害其化之速也。吾国向以名为大防,经四千年之胚胎化,自有不可磨灭者存。乃或偏于理想,毁弃一切,不做实事,专说大话,未得外国之一,先拋本国之所有,天浇薄,传染成风,木之不存,叶将焉附?故救之以笃。何谓敬?有恒心然有恒业;人而无恒,则有事时犯一字,无事时犯一偷字,职业所在,惰气乘之。万事败于悠忽之中,而无人负责,徒劳旁观嘲讽之语;而己之分内事,转漠然不察。始知古人敬事二字,有味乎其言之也!故去傲去惰,必以敬。

以上忠信笃敬四字,余矢与国民共勉之!诵于心,勿去于,盖是非善恶,为立国之大方针。民之好恶,虽不尽同,而是非善恶,必有标准。大致奉公守法者则为是为善,越礼犯义者则为非为恶。余愿国人有辨别心。人亦有言,文明碰任,则由俭入奢,是已。若以贫弱不堪之国,不学他人之文明,而惟学其奢华,是以病夫与壮士斗也!近岁以来,国民生活程度高,而富降而愈下。国奢示俭,古人言之。余愿国民于德中注意于俭德。

总而言之,法律与德同时并,则共和之国度,乃稳固而不摇。至国防问题,吾国正在休养生息之时,尚非武竞争之时。惟余所切切于心者,海陆军人以从命令为义务,以保护人民为天职,各将领谁不知之?而此二者,颇为近所鼓,未能完全收效,是余统率之责,有未尽也。此当于精神育十分注意,以对于人民。

余故以最诚挚当蔼之意,申告于国民曰:余一在职,必一负责!顾中华民国者,四万万人之中华民国也。兄睦,则家之福;全国之人同心同德,则国必兴。余以此祝我中华民国焉。

第九节对宪法会议之涉与反对

时两院议员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于天坛,议决草案十一章一百十二条,提宪法会议审议。袁世凯恐宪法不利于己,遂争宪法公布权,谓“所有之法令,均须经大总统公布,始能有效”。十月十六,大总统提出增修《约法》案于众议院,全文云:

为咨行事。查《临时约法》,原为临时政府而设,自公布施行以来,于兹已二十阅月矣,其于国家之本组织,固系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缚居规模;然于国家之政治刷新,要亦因《约法》施行之结果而横生障碍。综计临时期内,政府左支右绌于上,国民疾首蹙额于下。而关于内治外诸大问题,利害卒以相悬,得失仅以相等。驯至国食碰削,政务隳,而我四万万同胞之憔悴于如吼火热之中者且甚。凡此种种,无一非缘《约法》之束缚驰骤而来。昨今两年,各省行政官之所慷慨建议,各政团之所反复研,各报纸之所朝夕鼓吹,大率主张以修改《约法》一端为国家救亡之上策。其时本大总统衡量事,默察现情,非不知舆论集矢《约法》,几于异。同声,顾迟迟未敢附和此议者,诚以民国肇造,大局未宁,设竟猝以增修《约法》为请,在热心改良政治者,固能谅提案之苦衷,而蓄意倾覆国家者,或将以提案为借。是百方隐忍,无论任用国务员之如何困难,任用外公使之如何困难,制定官制官规之如何困难,缔结条约之如何困难,以及发布保持公安防御灾患各命令,暨有急之需用,而为临时财政处分之如何困难,本大总统俱不惜以一当困难事实之冲,所有竭蹶情形,谅为国民所共见。

夫以吾国幅员之广漠,人户之众多,通之隔绝,革命而还,元气凋丧,持急起直追之策,以谋闾阎一之安,纵遇事假以宜,犹恐有所未逮,何况《临时约法》限制过苛,因而参议员涉太甚,即无内扰外患之迫,必且穷年累月莫为功,此稍知吾国内情者,亦能悉其病之所以发生,而亟思有以挽救之者也。本年四月,国会成立,方冀宪法之制定,不久可以告成,《约法》之施行,为期当属无几,本大总统年来棘地荆天之苦,或可于临时政府之将终,随我国民洪如萌首之奇灾以俱澹。乃国会常会期,宪法猝难议行,而先举总统,定宪法之议一倡,不旬间,遂有国民选举会之出现。本大总统衰朽无能,又承国民推重,谬膺中华民国第一次正式大总统之寄,继续而为公仆,揆诸救国救民之素志,固亦不敢告劳。惟查宪法会议议定之大总统之职权,在宪法未制定以,暂依《临时约法》关于临时大总统之规定等语,推立法者特设此项附则之意,不过以为大总统之职权,在国法上,须有一定,目宪法尚未产出,暂依《约法》规定,本大总统亦认为必要,而不敢非难。然而《临时约法》之良否,究为政治良否之所关,本大总统证以二十阅月之经验,凡从《约法》上所生障碍,均有种种事实可凭。窃谓正式政府之所以别于临时政府者,非第有一正式之大总统,遂可为中华民国国际上之美观而已也,必其政治刷新,确有以厌足吾民之望,而可以收拾极思治之人心。顾政治之能刷新与否,必自增修《约法》始;盖《约法》上行政首之职任不完,则事实上总揽政务之统一无望;故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临时约法》

第四章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苟此种种之困难,其苦若仅及于本大总统之一人一,又何难以补苴弥缝之术,相与周旋,无如我国民喁喁望治之殷,且各挟其命财产之重,以保障于藐躬。本大总统一人一之受束缚于《约法》,直不啻胥吾四万万同胞之命财产之重,同受束缚于《约法》!本大总统无状,尸位以至今,万万不敢再博维持《约法》之虚名,致我国民之哀哀无告者,且受施行《约法》之实祸。查《临时约法》第五十五条所定大总统有提议增修《约法》之权,兹特于受任伊始,将《约法》内应行增加修正之处,汇提一增修案,并逐条附理由,俾资讨论。除《约法》公布在,按照颁法律须即酌加修正者,如各条内之临时字样,应请删除,参议院字样,应请改为国会字样,暨其余事实,业已更,应行删除各条各项,由国会并案议决外,相应将提出增修《约法》案,另缮清单,咨行贵院查照,事关急,并希从速议决见复可也。

此案提出,国会置之不议。二十二,乃派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等八人涉宪法会议,其咨文云:

为咨行事。查《国会组织法》载民国宪法案由民国议会起草及议定,迭经民国议会组织民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暨特开宪法会议。本大总统维我中华民国开创之苦,建设之难。对于关系国家本之宪法案,甚望可以早告成,以期共和政治之发达。惟查《临时约法》载明大总统有增修《约法》之权;诚以宪法成立,执行之责在大总统,宪法未制定以,《约法》效,原与宪法相等,其所以予大总统此项特权者,盖非是则国权运用,易涉偏倚。且国家之治兴亡,每与本大法为消息。大总统既为代表政府总揽政务之国家元首,于关系国家治兴亡之大法,若不能有一定之意思表示,使议法者得所折衷,则由国家本大法所发生之危险,必酝酿于无形,甚或补救之无术,是岂国家制定本大法之本意哉。

本大总统膺临时大总统之任,一年有余,行政甘苦,知之较悉,国民疾苦,察之较真,现在既居大总统之职,将来即负执行民国议会所拟宪法之责,苟见有执行困难及影响于国家治兴亡之处,未敢自已于言,况共和成立,本大总统幸得周旋其间,今既承国民推举,负此重任。而对于民国本组织之宪法大典,设有所知而不言,或言之而不尽,殊非忠于民国之素志。兹本大总统谨以至诚,对于民国宪法有所陈述,特饬国务院派遣委员施愚、顾鳌、饶孟任、黎渊、方枢、程树德、孔昭焱、余棨昌往,代达本大总统之意见。嗣贵会开议时,或开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开宪法审议会,均希先期知照国务院,以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相应咨明贵会,请烦查照可也。

此所派八委员者,旋诣宪法起草委员会,要出席。宪法会议以该会议质与两院不同,大总统对于该会议,既无提案权,自无特派员出席说明之理由。起草委员会亦以政府委员出席宪法起草会议,无法律据,且宪法起草规则所规定,除两院议员外,其他机关人员,不但不能出席,即旁听亦有所不能。遂以此理由,拒绝政府委员。于是袁于二十五通电各省军民官,反对宪法草案,谓“民议员,犯行政,图国会专制”。其全文云:

制定宪法,关系民国存亡,应如何审议精详,痢剥完善,乃国民人破者多,始则托名政,为虎作伥,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无可讳言。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该议员居其多数,闻其所拟宪法草案,妨害国家者甚多,特举其最要者,先约略言之。立宪精神,以分权为原则,临时政府一年以内,内阁三易,屡陷于无政府地位,皆误于议会之有国务员同意权,此必须废除者。今草案第十一条,国务总理之任命,须经众议院同意;四十三条,众议院对于国务院,得为不信任之决议时,须免其职云云,比较《临时约法》,弊害甚。各部总,虽准自由任命,然弹劾之外,又入不信任投票一条,必使各部行政,事事仰承意旨,否则国务员即不违法,议员喜怒任意,可投不信任之票。众议院员数五百九十六人,以过半数列席计之,但有一百五十人表决,即应免职,是国务员随时可以推翻,行政权全在众议员少数人手,直成为国会专制矣。自有为之士,其孰肯投政界乎?各部各省行政之务,范围甚广,行政官依其施行之法,均得有适当之处分,今草案第八十七条,法院依法律受理民事刑事又其他一切诉讼云云。今不按遵《约法》,另设平政院,使行政诉讼,亦隶法院,行政官无行政处分之权,法院得掣行政官之肘,立宪政,果如是乎?国会闭会期间,设国会委员会,美国两院规则内有之,而宪法并无明文。今草案

第五章规定国会委员会,由参众两院选出四十人共同组织之,议事以委员三分二以上列席,列席员三分二以上同意决之,而其规定职权:一咨请开国会临时会;一闭会期内国务总理出缺时,任命署理,须得委员同意;一发布急命令,须经委员议决;一财政急处分,须经委员议决。此不特侵夺政府应有之特权,而仅仅四十委员,但得二十余人列席,与十八人之同意,纵一切。试问能否代表两院意见?以少数人专制多数人,此蔑侮立法之甚者也。

文武官吏,大总统应有任命权;今草案第一百八九两条,审计院以参议院选举之审计员组织之,审计院由审计员互选之云云。审计员专以议员组织,则政府编制预算之权,亦同虚设;而审计又不用事监督,政府直无运用之余地,国家岁入岁出,对于国会有预算之提,决算之报告,既予以监督之权,岂宜预法人,层层束缚,以掣政府之肘?

综其流弊,将使行政一部,仅为国会所属品,直是消灭行政独立之权。近来各省省议员掣肘行政,已成习惯,倘再令照国会专制办法,将尽天下文武官吏,皆附属于百十议员之下,是无政府也!值此建设时代,内外患,险象环生,各行政官负责任,急起直追,犹虞不及,若反消灭行政一部独立之权,非亡国灭种不止。此种草案,既有人主持于,自必有人构成于,设非藉此以遂其破倾覆之谋,何至于国民情,梦梦若是?征诸人民心理,既不谓然,即各国法律家,亦多訾驳。

本大总统忝受付托之重,坚持保国救民之宗旨,确见及此等违背共和政之宪法,影响于国家治兴亡者极大,何敢默而不言?《临时约法》,大总统有提议修改约法之权。又美国议定宪法时,华盛顿充独立殖民地代表第二联会议议,虽寡所提议,而国民三十万人出众议院一人之规定,实华盛顿所主张。法国制定宪法时,马卖马洪被选为正式大总统,命外务大臣布罗利向国民会议提出宪法草案,即为法国现行之原案。此法、美二国,第一任大总统与闻宪法之事,有先例可援用,特派员赴国会陈述意见,以尽我保国救民之微忱。

草案内谬点甚多,一面已约集中外法家,公同讨论,仍当随时续告。各该文武官,同为国民一分子,且各负保卫治安之责,对于国家本大法,利害与共,亦未知而不言!务望逐条研究讨论,于电到五内迅速条陈电复,以凭采择。

第十节解散国民与取消国民纯纯籍之国会议员各省官,故多属袁氏私,均主张解散国民,并取消国民议员资格及宪法草案。十一月四,袁遂藉“二次革命”为名,下令解散国民,并将国民议员资格剥夺,追缴证书会章。被追缴者共四百三十八人。

其解散国民并取消国民籍之国会议员命令如下:

据警备司令官汇呈,查获沦纯首魁李烈钧等与沦纯议员徐秀钧等往来穆密、鸿密各电数十件。本大总统逐加披阅,震怒殊!此次内,该国民本部与该国民议员,潜相构煽,李烈钧、黄兴等乃敢于据地称兵,蹂躏及于东南各省,我国民生命财产,横遭屠掠,种种惨酷情形,事追思,犹觉心悸,而推原祸始,实属罪有所归。综该逆等往来密电,最为国民所心疾首者,厥有数端:一、该各电内称李逆烈钧为联七省守同盟之议,是显以民国政府为敌国;二、中央派兵驻鄂,纯为保卫地方起见,乃该各电内称国民本部对于此举极为注意,已派员与黄兴接洽,并电李烈钧速防要塞,以备对待,是显以民国国军为敌兵;三、该各电既促李逆烈钧以先发制人,机不可失,并称黄联宁、皖,孙联桂、粵,宁为据,速立政府,是显民国之统一而不恤;四、各该电既谓内讧迭起,外人出而调,南北分据,指可定,是显引起列强之涉而初芬。凡此谋,该逆电内均有与该本部接洽,及该议员一致行并意见相同各等语。结既固,于是李逆烈钧先接济该本部巨款,辄数万,复特别津贴该国会议员以厚资,是该纯纯员及该议员,但知构,以其私,早已置国家危亡国民苦于度外,国残民,于斯为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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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出书版)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袁世凯传(出书版)

作者:金金
类型:铁血小说
完结:
时间:2017-06-05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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